三部门发文定调:构建城乡就业“一盘棋”,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

作者: 2026-04-16 11:50:00 浏览量:12

三部门发文定调:构建城乡就业“一盘棋”,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意见》。该文件旨在打破城乡就业壁垒,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就业新格局,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核心目标:畅通城乡渠道,促进平等就业

 

《意见》明确,将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职业培训、权益维护、兜底保障体系为重点。其目标是,到“十五五”时期末,实现城乡就业渠道进一步畅通,城乡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资源进一步均衡,城乡公平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从而更好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五项重点政策,构建全方位支持体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

 

1.  统筹城乡就业机会开发:

    着力拓展县乡就业空间,挖掘便民服务、文旅、冰雪经济、入境经济等消费领域的就业潜力。同时,积极开发符合城乡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特点的基层就业岗位,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2.  统筹城乡均等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因地制宜打造均衡可及的城乡就业服务网点,强化跨区域劳务对接与信息匹配。支持各地培育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强化“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等模式分类指导,积极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

 

3.  统筹城乡培训资源配置:

    打造统筹城乡的培训模式,支持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合作开展培训。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支持技工院校扩大面向农村适龄青年的招生规模,切实提升城乡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  统筹城乡劳动者权益保障: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坚决消除户籍、身份、年龄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为城乡劳动者提供稳定保障。

 

5.  统筹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帮扶:

    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存在返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帮扶。统筹用好城乡就业兜底保障政策,织密扎牢就业安全网。

 

三、强化落实保障,鼓励地方探索创新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意见》要求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统计监测体系,有效扩大乡村就业服务供给,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各地需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惠及广大城乡劳动者。

 

此次三部门联合发文,标志着我国就业政策从城乡分割迈向深度统筹融合的新阶段。通过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和资源整合,将有力激发劳动力市场的活力和潜力,推动实现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就业,为推进共同富裕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文政策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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